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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 岂曰无衣(4)(2 / 2)

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。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。与子偕行。

昂然,神采飞扬。

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。如若不然,逼死使者的罪名难免会扣在秦国头上。秦国虽满足于偏西一隅自给自足,鲜少过问中原之事。从长远来看,留下这等恶名毕竟不是什么值得颂扬的好事。

申包胥终于如愿以偿。他哭得半死差点丢掉性命,终于赢得秦国的同情,继而是真实有效的援助。此举被写进历史,编进戏曲,称为“申包胥泣秦廷”。

有说他悲号七天七夜滴水未尽不眠不休,显然脱离事实,不符合人的生理规律。毕竟,三天不进水,人早已作古。抛开艺术手法的夸张比喻,他为了国家安危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的精神,绝非虚构。

秦国“虎狼之国”的称号绝非浪得虚名,铁石心肠的秦哀公都能被打动,除了楚国可能不得不允诺的利益之外,申包胥的一腔爱国热枕绝对是大大的加分项。

那个时代的统治者,教化平民,驯化百姓臣属,首要的要求就是——一心为国,效忠国君。申包胥只是一名大夫,在当时的楚国并未身居要职。他只身前往秦国也不是楚昭王授意,是他主动自愿毅然决然的挑起责任。他主动把重任揽上身,可见他有颗忠君爱国之心。

这样的臣子是秦哀公向往慕求的,也是天下君王想要笼络礼为上宾的国家栋梁。从他身上,秦哀公看到了楚国的希望,有如此之臣,楚国运不该绝。

申包胥“死而复生”后,秦哀公亲往探视并赋诗一首——

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。

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。与子偕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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