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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3章 尚书商书汤誓(1 / 2)

汤名履,又称天乙,商王朝的开国君王。商的始祖是契,契是舜的司徒,掌教化。汤为契的十四代孙。从契到汤,商已经发展成为黄河下游一个强大的奴隶制诸侯国。夏桀荒淫暴虐,天下分崩离析,诸侯互相侵伐,商汤趁机消灭了夏的许多属国。在消灭夏最后一个诸侯国昆吾以后,《汤誓序》记载:“伊尹相汤伐桀,升自陑,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。”最终打败夏桀,夺得帝位,将祖先的封地商作为新王国的名号。

《汤誓》是汤出师伐桀前的誓师词。汤伐桀以前,商的军民不愿征战。汤于是在都城亳晓喻民众兴师伐桀的道理。

汤是桀的诸侯,汤伐桀是犯上作乱。汤也知道自己有原罪,如何摆脱原罪,如何说服军民同仇敌忾,汤展示了一个杰出政治家非凡的政治策略和高超的演说技巧。他首先做出谦卑的姿态,申明“非台小子敢行称乱”。然后再三强调伐夏乃代行天意:一说“天命殛之”,灭夏不是自己的打算;二说“予畏上帝”,自己不得不遵循上帝的命令;三说“致天之罚”,讲明罚桀的是天,他只是中介。天命难违,决心已定,义无返顾。最后信誓旦旦,威逼利诱。这样先退后进,先抑后扬,环环紧扣,步步深入,是为解除民众疑虑。汤成功地让人们相信伐桀是上天的意旨,是具有合法性的正义战争,人们应该追随商汤,同仇敌忾。

《汤誓》三次提及天命,对天命表现出极大的敬畏。强调天命就是强调神治,以神治政是商王朝政统秩序的特色。中国古代哲学把天当作神,当作一种超自然的力量,能主宰自然变化、社会运行和生命个体的命运。天命观也成为中国影响深远的一种思想观念。“天”的概念夏就有了,《甘誓》即讲“天”,说“天用剿绝其命,今予惟恭行天之罚”。“天命”盛行于殷商,甲骨卜辞、彝器铭文屡见不鲜。《尚书》的《周书》里面周也经常对殷商遗民讲“天命”。起初天命观是论证改朝换代合法性的思想武器,后来在儒家那里“命”成为一个思想论述的重要命题。《论语·为政》:“五十而知天命。”《论语·颜渊》:“死生有命,富贵在天。”《论语·尧曰》:“不知命,无以为君子也。”《孟子·万章上》:“莫之为而为者,天也;莫之致而至者,命也。”《汤誓》为理清“天命观”发展演变提供了重要的研究线索。

《汤誓》反映了夏末商初尖锐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,篇中引用民众咒骂夏桀的话“时日曷丧?予及汝皆亡”,真实反映了夏国民众痛恨暴君暴政的心情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引《汤誓》:“时日害丧?予及女偕亡。”可见孟子见到的《尚书》即有《汤誓》篇。《汤誓》是研究夏商史的重要史料。

作者:【先秦】佚名

王曰:“格,尔众庶!悉听朕言。非台小子敢行称乱[1],有夏多罪[2],天命殛之[3]。今尔有众,汝曰:‘我后不恤我众,舍我穑事而割正夏[4]?’予惟闻汝众言,夏氏有罪,予畏上帝,不敢不正。今汝其曰[5]:‘夏罪其如台[6]?’夏王率遏众力[7],率割夏邑[8]。有众率怠弗协[9],曰:‘时日曷丧?予及汝皆亡。’夏德若兹,今朕必往。

注释:

[1]台(yí):我。小子:天子及诸侯的谦称,甲骨文已见。称乱:发动叛乱。孔传:“称,举也。举乱,以诸侯伐天子。”[2]有夏:附音词,即夏国。下文“有众”也是附音词,即众人。[3]殛:诛杀。[4]穑事:农事。割:通“害”,“害”又通“曷”,为什么。正:通“征”,征伐。[5]其:语气副词,表示推测语气。《经传释词》:“其,犹‘殆’也。”可译为“大概”“可能”。[6]其:语气副词,表示反诘语气。《词诠》:“其,反诘副词,岂也。‘其’‘岂’音近,古文二字互通。”可译为“究竟”。如台(yí):如何。[7]夏王:指夏桀,姒姓,名履癸,禹的第十四代孙,夏代最后一个君主。率:语气助词,无义。《经传释词》:“家大人曰:率,语助也。《文选·江赋》注引《韩诗章句》:‘聿,辞也。’‘聿’与‘率’声近而义同。《书·汤誓》曰:‘夏王率遏众力,率割夏邑。有众率怠弗协。’……以上诸‘率’字,皆语助耳。”遏:通“竭”,尽。[8]割:侵夺、残害。[9]协:服从,顺从。《尔雅·释诂》:“协,服也。”邢昺疏:“协者,和合而服也。”

第一段,说明兴师伐桀的缘由。

《汤誓》对于楚国史和商周民族关系史的研究也具有参考价值。楚的开国之君是熊绎,周成王时受封于楚。有学者认为熊绎的祖先就是昆吾氏。此外,甲骨文和《诗经》里都记载了商曾经大规模伐楚,《左传》和《国语》里又记载春秋中期以后楚常南侵,甚至问鼎中原。楚和中原大国的恩恩怨怨构成了先秦史的重要内容。

《汤

“尔尚辅予一人[1],致天之罚[2],予其大赉汝[3]!尔无不信,朕不食言[4]。尔不从誓言,予则孥戮汝[5],罔有攸赦[6]。”

注释:

[1]尚:语气副词,表祈使语气。可译为“要”“希望”之类。[2]致:通“至”。《礼记·乐记》注:“至,行也。”[3]其:将。赉(lài):赏赐。[4]食言:伪言,说假话。《尔雅·释诂》:“食,伪也。”[5]予则孥戮汝:句式同《甘誓》“予则孥戮汝”,见《甘誓》注释。[6]攸:句中语气助词,《词诠》:“语中助词,无义。”

第二段,宣布赏罚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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